- 主 題 詞:
- 索 引 號:111423LL00100/2025-53576
- 主題分類:
- 發(fā)文機關:汾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- 成文日期:2025年05月28日
- 標 題:汾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薛紅翔等同志正式任職的決定
- 發(fā)文字號:汾政發(fā)〔2025〕11號
- 發(fā)布日期:2025年06月05日
汾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薛紅翔等同志正式任職的決定
各鎮(zhèn)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,市人民政府各辦、局,管委會,市直各企事業(yè)單位,省市駐汾單位:
根據汾陽市委組織部汾組干通〔2025〕23號文件通知,薛紅翔等同志試用期滿,考核合格。經5月28日市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研究,決定:
薛紅翔同志正式任職市公安局西河派出所所長;
李孝梁同志正式任職市公安局太和橋派出所所長;
孔令豪同志正式任職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所長;
李繼瑞同志正式任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(zhí)法隊副隊長。
汾陽市人民政府
2025年5月28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
(此文件不屬于政策性文件,不做政策解讀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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